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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12:22:51 来源:中国海南网  繁体 复制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三亚市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有关工作的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1月15日进行期末考试后开始放寒假,学生不再返校领取作业和成绩等。

  高三年级依然按照原计划进行,于1月23日考试结束后放寒假。各校要做好寒假的各项工作安排,教师要做好阅卷、成绩分析等工作,一切就绪后学校根据实际安排教师放寒假,但不得晚于1月23日。

  根据相关要求,各学校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组织考试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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