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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10:40:56 来源:中国海南网  繁体 复制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东方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19日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离开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陕西汉中、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广东东莞、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山西太原、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四川南充、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完成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东方满7天,建议第5、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东方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倡导所有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五、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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